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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积极推动能源消费侧绿色低碳转
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、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,要加快推动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。充分发挥消费侧绿色低碳转型的牵引作用与供给侧双向发力,是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关键。
新时代10年来,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领域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,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。但是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,我国产业结构偏重、能效水平偏低、绿色发展不平衡,与供给侧低碳转型成效相比,消费侧绿色转型有待实现质的突破。
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能源节约还有很大提升空间、主要用能领域清洁替代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、加快消费侧绿色转型面临诸多体制机制制约。
因此,迫切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,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,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,重点推进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。
深入实施节能优先战略,牢固树立节能是“第一能源”的理念。加大财税、价格等政策支持力度,实施重点用能产业升级再造工程,鼓励先进节能技术、数字技术与传统生产工艺集成优化和升级改造。健全节能标准体系,提高新建产能准入门槛。实施用能预算管理,强化余能回收利用,提升企业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。
加快推动重点用能领域清洁替代。深入推进工业领域电能替代,提高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比例。加快交通用能电气化,提高新能源汽车普及率,进一步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。持续提高建筑采暖、炊事等电气化率,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、“光储直柔”新型供配电等应用,提升建筑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水平。开展氢能冶金、燃料电池等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。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用能系统再造专项行动,开展一体化供用能方案设计,推广综合能源站、源网荷储一体化、新能源微网等绿色高效供用能模式。

健全完善有利于消费侧绿色发展的政策机制。制定实施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和园区绿色能源消费导向目标,引导用户优先消费低碳零碳能源。引导重点行业优化科技资源配置,加强共性节能降碳技术集中攻关。财税、金融、投资等部门要加大对先进高效的节能产品和设备、用能清洁替代技术研发应用以及中小企业绿色转型等的政策支持。完善节能政策法规和用能计量体系,强化市场和价格机制对用能行为的引导和激励,更大力度推动全社会节约和合理用能。

来源:川联光伏商会